古印度的摩登面影
文:
何晴
| 图:庄方
由于行程持续得太久、太远,以至于走在40年后的蚂蚁们已经忘记了自己究竟要去哪儿、去干什么,甚至忘了自己是一只蚂蚁!但“东方”却实实在在地生长在这片次大陆上。 文/何晴、图/庄方 1968年冬季的一天,在乔治24岁的生日聚会上,留长发和络腮胡的约翰、保罗及其他同伴用怪怪的曲调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恒河边燃起了Maharishi古鲁带来的焰火。这里是可躲避闪光灯的瑞诗凯诗,期待摆脱大麻和酒精的披头士乐队在此度过了一段难忘时光。起初他们的确战胜了自己,终于能够坐在月光下充满柔情地抒写、弹唱。 “我在寻觅一个谜底/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在这里找到/它将出现在我的意识深渊。”这首歌名叫《印度》。 约翰•列侬的唱词几乎成了谶语,潜心冥想没能改变他的自身命运及政治走向,东方也没能给西方答案。但七千万披头族倒因此对偶像们的圣地蠢蠢欲动起来。他们中的一些人循着《白色专辑》中的西塔琴声动身去印度,同时带上的还有定语繁冗的艾伦•金斯堡长句:“天使般头脑的嬉皮士们渴望在机械般的黑夜中同星光闪烁般的发电机发生古老的神圣联系。”在这次长途旅行中,“发电机”意味着东方的一切。 他站在Madhuban寺庙前的烈日下,四肢因常年食素过于纤细,金黄色头发和淡粉色僧袍外的雪白皮肤显得如此柔弱。我一朝他开口说话,他立刻像只受惊的白兔跳到院子另一端,用手捂起眼睛。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能看见女性,也不能和女性说话。他低头合掌,转身逃进宿舍,留下错愕的我们。 毋庸置疑,我们已经来到印度北部的瑞诗凯诗。恒河把僻静小镇一分为二,山上吹落清新空气,密密麻麻的印度教寺庙、静修院(Ashram,也指嬉皮士集中村)和瑜伽中心分布在两岸。 第二天一早,我们搬进了Madhuban Ashram的附属旅馆,尽管它只有一台嬉皮士时代的拉栅电梯,且每天总要停三四次电。我是冲着前晚结识的高僧而来,但他却不肯说出自己的名字。“我没有名字。”“可每个人都有名字。”他拿过我的本子,写起来。 我满心欢喜,可接过一看:神的仆人。 “不,不,我问的是您的名字。” 他无奈,重写。这次拼写变成了:智者的仆人。 “我究竟该怎么称呼你?” 他最后一次把本子还给我时,留有字迹:您的仆人。 他尖削的下巴上新长出白色胡茬,睿智的眼珠里闪烁着狡黠的光斑,双手叠加在灰色长袍前冲着我笑。我们的对话常常陷入困境,谁叫我是来自功利社会的记者、一心追寻答案呢?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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